各有关部门、学院:
为切实做好危险品的管理工作,确保我校的安全稳定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1、各有关部门、学院做好危险品的摸排工作,逐一登记造册,做到情况清,底数明。
2、加大储存、使用、处理环节的管理力度,做到实验前有制度、实验中有检查、实验后有查验,确保整个流程不失控漏管。
3、明晰管理责任,对发放人、使用人、发放时间和实验结束“三废”(废水、废气、废渣)处置情况均进行严格登记,全面掌握使用情况,防止出现管理死角。
4、自4月19日起,各实验室要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自查,特别是对各类危险品使用、储存情况的检查,对于发现的隐患要立即整改。
5、4月25日前将《危险品使用情况统计表》交到保卫处治安科(机电楼B座115室,电话:89631053)。
附件:危险品使用情况统计表.doc
山东轻工业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
2013-4-18